🎁 補助補貼
SBIR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 資料查證日期:2026-08-07
補助內容與申請期限會隨政策調整,申請前請至
主辦單位官網確認最新公告。
申請資格
國內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依法登記成立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或出資額在新臺幣 1 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 200 人。
補助金額
Phase 1 先期研究每案 150 萬元
不得申請的情形
- 5 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或採購重大違約紀錄
- 因執行政府計畫或採購受停權處分且期間未屆滿
- 3 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
- 就本補助案件已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 最近 3 年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
- 申請企業及其轉委託單位有陸資投資
- 申請企業或負責人最近 3 年有金融犯罪事實經判決確定
- 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 公司狀態為解散、撤銷、停業或歇業
申請方式與應備文件
分「個別申請」與「聯盟申請」。聯盟申請須 3 家(含)以上成員合作,主導企業須為中小企業,且中小企業成員占比達 60%(含)以上。Phase 1 結案並經委員同意後才可申請 Phase 2。
申請期限
官網未載明固定期限,多數採批次受理或每年另行公告。請至主辦單位官網查看最新公告。
其他注意事項
執行場所應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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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內容整理自 主辦單位官方網頁與申請須知, 僅供參考,實際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