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助補貼
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獎勵補貼
📅 資料查證日期:2026-08-07
補助內容與申請期限會隨政策調整,申請前請至
主辦單位官網確認最新公告。
申請資格
設立於臺北市之公司、商號及國外分公司,新設立或新增資 1 年內可提出申請。購置設備或技術達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者得申請獎勵。
補助金額
視申請項目而定:勞工職業訓練費用補貼最高 80 萬元;勞工薪資補貼每人每月最高 1 萬元;總金額上限依項目分為 500 萬元與 5,000 萬元
申請方式與應備文件
應備購置設備或技術之統一發票或相關證明文件(中小企業投資創新或經營改善滿百萬元者須檢附證明)、申請獎勵項目之證明文件。
申請期限
官網未載明固定期限,多數採批次受理或每年另行公告。請至主辦單位官網查看最新公告。
其他注意事項
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新增僱用中高齡失業勞工逾原僱用員工總數 1% 者,職訓費用補貼得提高至新臺幣 100 萬元。勞工薪資補貼須為投資案新增僱用設籍本市之勞工,補貼期間不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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