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煉油廠廢觸媒中貴金屬白金(Pt)回收工作
預算金額
16,168,589元
截止投標
2026/10/12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押標金
免繳 ✓
📋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投標時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 1.納稅證明文件。 2.符合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可委託清除、處理業者之一者。廢棄物代碼:D-2624,廢棄物名稱:含貴金屬(金、銀、鈀、鉑、銥、銠、鋨、釕)之廢觸媒;處理方式 (熱處理):根據「含貴金屬廢觸媒秤重及取樣要點」辦理(如工作說明書附件一) 3.清除、處理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下列文件供審,其項目應包括廢觸媒: 3.1主管機關所核可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且其營業項目須包括含貴金屬(金、銀、鈀、鉑、銥、銠、鋨、釕)之廢觸媒(廢棄物代碼:D-2624)。 3.2提供貴金屬檢測分析法(分析法限能清楚判斷之破壞性消化法)。 3.3曾完成貴金屬回收工作需有業主出具之完工證明文件。(業主指「以享有工作成果為目的,出資規劃、興建工作物或採購該標的,並對該成果享有使用、收益或處分之權能者」) --------------------續附加說明---------------------
📄 採購資料明細
機關資料
| 機關代碼 | 3.13.50 |
|---|---|
| 機關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單位名稱 |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 |
| 機關地址 | 811 高雄市 楠梓區 左楠路2號 |
採購資料
| 標案案號 | MGF1550002 |
|---|---|
| 標案名稱 | 大林煉油廠廢觸媒中貴金屬白金(Pt)回收工作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16,168,589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招標資料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5/09/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 🔒 登入後可下載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0/13 09:30 |
| 開標地點 | 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地址: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能夠確實履約。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二組 |
資格與履約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自監造部門通知開工日起至貴金屬回存至中油指定之Metal A/C帳戶或金錢A/C帳戶止,最大期限為180工作天內。另限定如下:取樣後至雙方完成分析比對,限於70日曆天內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投標時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 1.納稅證明文件。 2.符合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可委託清除、處理業者之一者。廢棄物代碼:D-2624,廢棄物名稱:含貴金屬(金、銀、鈀、鉑、銥、銠、鋨、釕)之廢觸媒;處理方式 (熱處理):根據「含貴金屬廢觸媒秤重及取樣要點」辦理(如工作說明書附件一) 3.清除、處理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下列文件供審,其項目應包括廢觸媒: 3.1主管機關所核可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且其營業項目須包括含貴金屬(金、銀、鈀、鉑、銥、銠、鋨、釕)之廢觸媒(廢棄物代碼:D-2624)。 3.2提供貴金屬檢測分析法(分析法限能清楚判斷之破壞性消化法)。 3.3曾完成貴金屬回收工作需有業主出具之完工證明文件。(業主指「以享有工作成果為目的,出資規劃、興建工作物或採購該標的,並對該成果享有使用、收益或處分之權能者」) --------------------續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本項為廠商資格摘要-3.3項「曾完成貴金屬回收工作需有業主出具之完工證明文件。」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附加說明 | -------------------------(承接)廠商資格摘要----------------------- 4.清除、處理許可證之許可期限至少須至116年6月23日,若無法至116年6月23日者,承攬商應承諾切結於許可證屆滿前能取得原發照單位之許可證展延至116年6月23日,否則視為不合格標。經承諾切結許可證展延至116年6月23日而得標者,若屆時無法取得展延至116年6月23日時,本事業部得逕行終止契約,所有損失概由承攬商工作款中扣除(計算方式由本事業部決定)。 備註: 1.投標廠商若非同時具有清除及處理資格者,清除、處理業者得共同投標,且必須由代表廠商投標,投標廠商必須取得另一類資格廠商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為代表人)參與投標,廠商本身具有清除及處理資格者,可單獨投標。 2.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應分別符合1.及2.項資格,共同投標廠商其中之一應符合3.項資格。 3.共同投標廠商以不超過五家為限,所有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須在一份共同投標協議書公證或認證為限,否則不合格,且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本案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共同投標協議書詳如後附,該項協議書須經公證或認證。 4.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採購法子法-共同投標辦法第10條規定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 5.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有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本公司視可歸責之事由,對各該應負責任之成員個別為通知。 6.廠商共同投標時,各成員廠商均應提送廠商資格所規定之「投標廠商聲明書」。 --------------------------------------------------------- 1、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人數以不超過二人為限。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https://moda.gov.tw/(核心業務/數位政府/具體作為/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4、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檢舉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二組(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電話:07-5824141分機2637,傳真:07-3651002)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招標機關聯絡資訊
| 標案案號 | MGF1550002 |
|---|---|
| 聯絡人 | 🔒 登入後可見免費登入 → |
| 聯絡電話 | 🔒 登入後可見免費登入 → |
| 傳真號碼 | 🔒 登入後可見免費登入 → |
| 電子郵件 | 🔒 登入後可見免費登入 → |
聯絡資訊來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的公開公告。免費帳號即可查看。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有新標案時通知你
已幫你填好機關名稱,也可以改成你熟悉的關鍵字。有符合的新公告就寄信通知,免註冊。
想要的不只這一個?建立免費帳號
- 一次監看最多 30 組關鍵字,不限這一件標案
- 追蹤有興趣的案子,截止日自動出現在行事曆
- 查決標行情:同類案子過去都是多少錢標走的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的其他標案
- 高雄市楠梓區高楠段450、450-1及450-3地號地下環境污染改善工作
- API或ISO標準油管
- CTD安裝及高壓盤間改接 (採購帶安裝)
- 台南處大同站拆胎機一台(採購帶安裝)
- 115年基隆營業處掩體式油槽整修長約等工作(三年長約)
- 豐德供油中心11號油槽密封圈配件汰換工作
同類別的近期標案
- 生物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及醫療事業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處理等2項
- 115年實驗室廢棄物清除處理
- 景美段115年台2線0K~52K、台2乙線、台2甲線擇處景觀路容維護工作
- 115年度桃園幼獅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第二次污泥委託代清理工作
- 115-116年臺南地區水污染緊急應變、海灘海域水質監測調查及綠色港口推動計畫
- 116-117年度垃圾清運等3項
📚 投標前建議閱讀
資料來源:政府電子採購網 · 本頁為公開資訊整理,實際投標請以政府電子採購網正式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