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有機污泥(D-0901)委託清除處理1年
預算金額
1,750,000元
截止投標
2025/07/03 16: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押標金
免繳 ✓
🏆 決標結果
決標金額
967,680元
決標日期
2025/07/18
投標廠商家數
4
得標廠商:
- 威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查看該公司完整得標實績 →
📋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本案允許共同投標,亦得單獨投標。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C)(採共同投標者應分別檢附各成員文件) 三.廠商應檢附下列任一「具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及「乙級 (含)以上廢棄物處理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 (2).「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及「縣(市)環保局轄下處理機構同意進廠或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影本」。 (3).「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及「經濟部輔導設置之處理機構同意進廠或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影本」。 (4).「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及「委託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同意進廠或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影本。」 (5).「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及「資源回收(焚化)廠之廢棄物代處理契約或證明文件影本」。 (6).「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電子投標廠商需將電子領標憑據傳輸至電子投標系統「資格標封」內。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 採購資料明細
機關資料
| 機關代碼 | 3.47.1 |
|---|---|
| 機關名稱 | 中央印製廠 |
| 單位名稱 | 中央印製廠 |
| 機關地址 |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安康路三段235號 |
採購資料
| 標案案號 | 1140526L04 |
|---|---|
| 標案名稱 | 事業廢棄物有機污泥(D-0901)委託清除處理1年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1,750,0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4/06/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 🔒 登入後可下載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
| 截止投標 | 114/07/03 16:00 |
| 開標時間 | 114/07/04 09:30 |
| 開標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因履約期限較長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
資格與履約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如決標日逾114年8月1日,則自決標次日起算1年;或契約上限金額新臺幣1,750,000元(含稅)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本案允許共同投標,亦得單獨投標。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C)(採共同投標者應分別檢附各成員文件) 三.廠商應檢附下列任一「具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及「乙級 (含)以上廢棄物處理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 (2).「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及「縣(市)環保局轄下處理機構同意進廠或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影本」。 (3).「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及「經濟部輔導設置之處理機構同意進廠或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影本」。 (4).「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及「委託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契約之民間機構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同意進廠或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影本。」 (5).「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及「資源回收(焚化)廠之廢棄物代處理契約或證明文件影本」。 (6).「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電子投標廠商需將電子領標憑據傳輸至電子投標系統「資格標封」內。 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詳見「廠商資格摘要」: 3.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三.廠商應檢附下列任一「具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上述文件由主管機關核發者應依規定辦理,證明文件所示之許可清除及處理種類應包括廢棄物代碼D-0901。依本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本案廢棄物之處理方式為熱處理、焚化、物理及掩埋。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附加說明 | 1. 採共同投標者,共同投標家數上限為5家,應檢附中文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附件B),協議書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簽署,分別加蓋廠商印信並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2. 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或有權簽署人簽名或蓋章,未加蓋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或有權簽署人簽名或蓋章者,資格標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附件D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3. 請投標廠商考量本案履約期間,注意其許可證及契約有效期限,依行政院環境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4條「…許可期限屆滿後仍繼續從事業務者,應於屆滿前六個月至八個月內申請展延…」等相關規定辦理。 4. 本案標的廢棄物代碼為D-0901,本案廢棄物之處理方式為熱處理、焚化、物理及掩埋。清除地點為安康廠區(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及青潭廠區(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2段200號)。 依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核准之本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本案廢棄物現以太空包堆疊貯存於該局核准之區域暫存。本項事業廢棄物安康廠區共兩處貯存地點,其中一處出入口寬度約為5米,途經道路最窄處約2.8米。招標期間廠商請至本廠現場勘查,以免錯估。 5. 一年約128公噸,預估數量係估計數,非廠商完成履約所須供應或施作之實際數量。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清除處理數量結算。 6. 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本廠允許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授權代表1人出席為原則,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時,請至供應科出示授權書(附件E)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資證明。本廠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 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投標文件分別裝封並標示『事業廢棄物有機污泥(D-0901)委託清除處理1年資格標(封)』及『事業廢棄物有機污泥(D-0901)委託清除處理1年價格標(封)』,價格標(封)未單獨密封者,該標不予接受;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8. 視機關通知分批清除,每批經電話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通知地點及預估數量後,於接獲機關通知次日起15個工作天內到廠清除或視機關另行通知履約期限及地點後依該期限到廠清除(機關得視實際需求通知廠商調整廢棄物清除時間、地點、作業方式等,廠商請配合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央印製廠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招標機關聯絡資訊
| 標案案號 | 1140526L04 |
|---|---|
| 聯絡人 | 🔒 登入後可見免費登入 → |
| 聯絡電話 | 🔒 登入後可見免費登入 → |
| 傳真號碼 | 🔒 登入後可見免費登入 → |
| 電子郵件 | 🔒 登入後可見免費登入 → |
聯絡資訊來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的公開公告。免費帳號即可查看。
📊 同類標案決標行情(關鍵字「污水」近 2 年)
同類決標案
19 筆
🏆 同類案常見得標廠商:
※ 行情統計依標案名稱關鍵字自動彙整,價格趨勢、廠商分析等完整情報請免費註冊查看
中央印製廠 的其他標案
同類別的近期標案
- 116年校園綠美化維護開口契約
- 科技大樓115年室內空氣品質檢測案
- KOT微生物污廢水處理系統維護保養採購案
- 本院(含護理之家)一般性事業廢棄物委託代清除處理採購案
- 116年度埔里段轄區省道台14線49K+208-67K、台21線17K-47k路容清理工作及災害搶修工作(開口契約)
- 116年度苗栗段轄區省道違規廣告物拆除工作(開口契約)
📚 投標前建議閱讀
資料來源:政府電子採購網 · 本頁為公開資訊整理,實際投標請以政府電子採購網正式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