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查標案 →
制度解析

底價是什麼?超底價怎麼辦?減價程序與 8% 決標規則解析

更新於 2026-07-29 · 閱讀約 6 分鐘 · ← 回知識庫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超底價,洽減一次……」開標現場這句話讓多少新手一頭霧水。底價制度其實是最低標案的隱藏規則層,搞懂它,你會知道為什麼有些案子明明報最低卻沒得標。

底價:機關口袋裡的秘密數字

採購法第 46 條,機關辦理採購原則上應訂底價: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費用、市場行情與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公開招標在開標前訂定,且對廠商保密。

底價的意義:就算你是最低標,報價高於底價仍不能直接決標——要進入減價程序。

超底價的處理流程(第 53 條)

  1. 洽最低標減價一次:只有合格最低標有這個機會,減一次。
  2. 比減價格(最多三次):減價後仍超底價,所有合格廠商重新比減,不得逾三次。每輪大家重新出價,低者續留。
  3. 超底價決標的例外:程序走完最低價仍超底價但不逾預算,機關確有緊急情事需決標時,經原底價核定人(或授權人員)核准,可在超底價 8% 以內決標;查核金額以上(工程/財物 5,000 萬、勞務 1,000 萬)的採購若超過 4%,須先報上級機關核准。
  4. 都不成 → 廢標,機關檢討後重新招標。

廠商的實戰策略

延伸閱讀

底價是最低標賽制的一環,完整決標邏輯見最低標 vs 最有利標;全部報價超底價導致的廢標,處理方式見流標廢標解析

常見問題

底價是怎麼訂出來的?

依採購法第 46 條,機關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由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公開招標於開標前訂定,對外保密。

報價超過底價一定沒救嗎?

不一定。依第 53 條有減價程序:先洽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仍超底價則所有合格廠商重新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程序走完仍超底價,機關有緊急情事並經核准,可在不逾預算且超底價 8% 以內決標(查核金額以上採購超過 4% 需報上級機關核准)。

開標時喊到「請廠商減價」該怎麼應對?

這代表所有報價都超過底價。你要當場(或依程序)決定願不願意降價、降多少。事前就該算好成本底線,聽到減價通知才不會亂了手腳。

每天 1,000+ 筆新標案,AI 幫你篩出適合投的

免費使用 AI 標案雷達 →
參考來源(法規查證日期:2026-07-29)

本文為一般性說明,法規與金額門檻可能修正,實際投標請以招標文件及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